剥夺政治权利:从法律角度看其含义
典型案例
某重点高校的在校大四学生乔某,因对国家及社会现状的不满,大肆宣扬反党、反政府的言论,甚至秘密地召集同道中人,成立了一个“政党”,意图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后被学校发现,乔某以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那么,剥夺政治权利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律师说法
在我国,《刑法》规定了五种主刑和三种附加刑,其中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之一。它意味着限制公民的政治权利行使,如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等。这些权利对于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至关重要,因此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惩罚性的措施。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以下权利:
-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这些权利,意味着被惩罚者失去了作为国家主人的地位和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是对其犯罪行为的法律制裁。
因此,当我们在讨论剥夺政治权利时,我们应该意识到它是对犯罪者的一种法律惩罚,是对其参与政治活动的限制,也是对其国家主人翁地位的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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